1968年6月30日,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时,共接收国营农、牧、渔场93个,合编为5个师(辖58个团)、3个独立团。
一师
1团(北方农场,爱辉县)、2团(新华农场,爱辉县)、3团(红色边疆农场,爱辉县)、4团(库尔滨农场,逊克县)、5团(五大连池农场,德都县)、6团(二龙山农场,德都县)、7团(赵光农垦局,北安县),共七个团。
二师
8团(二九0农场,绥滨县)、9团(绥滨农场,绥滨县)、10团(江滨农场,萝北县)、11团(军川农场,萝北县)、12团(名山农场,萝北县)、13团(延兴农场,萝北县)、14团(青年农场,萝北县)、15团(宝泉岭农场,萝北县)、16团(伏尔基农场,鹤岗市)、17团(汤原农场,汤原县),共十个团。
三师
18团(友谊农场,集贤县)、19团(五九七农场,宝清县)、20团(八五二农场,宝清县)、21团(八五三农场,宝清县)、22团(饶河农场,饶河县)、23团(八五九农场,饶河县)、24团(胜利农场,饶河县)、25团(七星农场,富锦县)、26团(抚远渔场,抚远县)、27团(勤德利农场,同江县)、28团(二九一农场,集贤县)、29团(集贤农场,双鸭山市)、30团(万宝农场,桦川县)、31团(曙光农场,桦南县)、32团(北兴农场,勃力县),共十五团。
四师
33团(八五四农场,虎林县)、34团(八五八农场,虎林县)、35团(和平农场,虎林县)、36团(八五0农场,虎林县)、37团(八五六农场,虎林县)、38团(农垦部实验场,虎林县)、39团(云山农场,虎林县)、40团(八五一一农场,密山县)、41团(八五五农场,民密山县)、42团(八五七农场,密山县)、43团(兴凯湖农场,密山县)、44团(八五一0农场,鸡东县),共十二个团。
五师
45团(鹤山农场,嫩江县)、46团(跃进农场,嫩江县)、47团(大西江农场,嫩江县)、48团(铁峰农场,嫩江县)、49团(尖山农场,嫩江县)、50团(前锋农场,嫩江县)、51团(荣军农场,嫩江县)、52团(旭光农场,嫩江县)、53团(红五月农场,嫩江县)、54团(克山农场,克山县)、55团(查哈阳农垦局,甘南县)、共十一个团。后增加56团(音河农场)。
兵团直属独立1团(嘉荫农场,嘉荫县)、独立2团(铁力农场,铁力县)、独立3团(红色草原农垦局,安达县),共三个团。
68年12月兵团决定二师、三师、四师分别负责包建六个新团,其中二师包建前进团,三师包建东方红团、向阳团和57团,四师包建青龙山团和红卫团。
1969年 7月决定组建第六师,8 月19日,正式组建。23、24、25、27团和抚远地区新建的六个团拨归第六师建制:原东方红团为57团,原向阳团为58团,原青龙山团为59团,原前进团为60团,原五七团为61团,原红卫团为62团。
1969年11月独立1团,独立2团划归二师,独立3团划归五师。同年12月58团迁至21团5营地区,隶属于三师。
1970年1月,经沈阳军区批准,在原宝山农场组建26团(步兵团),在原汤原农场组建63团(炮兵团),由兵团直接领导指挥。
同年2月一师独立4营改编为64团(晨清农场,孙吴县),五师55团分出部分编为67团(金边农场,甘南县),分别隶属于一师和五师。
5月将五师55团的2、3、4营编为50团(丰收农场,甘南县),原50团所属单位分别并入49团和51团。
1973年7月组建68团,对抚远地区进行大规模开发,团部设于寒葱沟公社。1976年2月,撤销生产建设兵团,改为“前哨农场”,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。
1975年,48团(铁峰农场)撤销,并入49团(尖山农场);52团(旭光农场)撤销,所属单位并入45团(鹤山农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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